江山欧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欧派”、“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江山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