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关于江山欧派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欧派”、“发行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江山欧派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