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和同业竞争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