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山欧派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欧派”、“公司”、“发行人”)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1日上市,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该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指派励少丹女士、蒋勇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限为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止。
目前,江山欧派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国泰君安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